(加央14日訊)別濫用沒有冷氣的飲食店作為吸菸場所!
玻璃市人民對食店禁菸令意識低,衛生局人員在加央敏冬美食街展開1小時30分鐘的檢舉行動中,發出共7張罰單給在店內抽菸的顧客及沒有張貼禁菸告示牌的食店業者,罰款總額為1750令吉。
玻州衛生局副主任(公共衛生)卡賈理昨晚率領23名衛生局執法員,從晚上8時30分開始檢查33間食店,並援引2004年菸草產品管制條例開罰單。
他說,食店3公尺內都是禁菸區,從當晚行動中發現,民眾對食店禁菸措施的意識仍很低,仍有者在人潮集中的食肆抽菸。
「儘管食肆已張貼禁菸標誌,仍有菸民視若無睹。」
他也說,有一名男顧客無視理髮店內的禁菸告示牌,還吸電子菸,被衛生局執法員開罰單。
他提醒業者必須在商店顯眼處,張貼符合標準規格的禁菸告示牌,業者也必須阻止顧客在店內抽菸及電子菸。
當晚,執法員對在禁菸區抽菸的顧客共開出5張罰單,其中兩張罰單是抽電子菸。
「執法員也開出2張罰單給食店業者,因為他們沒有在店內顯眼處張貼禁菸告示牌。」
卡賈理說,各罰單額為250令吉,並限定被罰者在60天內到衛生局辦事處繳還。
卡賈理補充,玻州衛生局於今年1月至4月在24場突擊行動中共檢查362個單位,共有82人因違反禁菸令被開出總額1萬7500令吉的罰單。
他也說,政府診所有提供菸民免費的戒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