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上航班延誤或改期 航空公司需30天內解決投訴

2022-05-14

(吉隆坡14日訊)大馬航空委員會(MAVCOM)指出,乘客若發現航班改期或延誤應向該航空公司投報,而後者必須在收到投訴的30天內解決問題。

大馬航空委員會促請,航空公司突然更改班機時間而受到影響的消費者,必須向該公司提出投訴,以確保他們的消費者權益。

MAVCOM執行主席拿督斯里沙里布丁強調,消費者是受2016年馬來西亞航空消費人保護法則(MACPC)下的權利,該法則是在2016年實行,並在2019年修正強化,旨在保護消費者在搭乘航班中的權益。

「重要的是,讓消費者充分了解他們身為航空旅客的權利,並意識到航空公司和其他有關航空的服務提供者,必須按照MACPC的規定在30天內解決他們的投訴。」

「這個時限要求也適用於其他各種與航空相關的問題,包括航班取消,行李處置不當的。」

他也促請消費者,若航空公司沒有給予令人滿意的答覆,或投訴並沒有得到解決,可將該投訴轉發予大馬航空委員會。

「若航空公司所給予的答案讓你不滿意,或問題仍未解決,請將這些投訴與相關文件一起上報給我們。自委員會在2016年成立至今,我們共收到2萬2000份來自消費者的投訴和反饋。」

他指出,未收到來自航空公司的回覆或對解決方案不滿意的消費者,可透過FlySmart官網(www.FlySmart.my/電子應用程式:FlySmartmobile)將該投訴轉發予委員會;或可撥打委員會的投訴熱線1800-18-6966、+0603-76512777。

他表示,航空公司應繼續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並表示該委員會正在對所有的航空公司在最近的節假期間,所編排的航班更改時間表進行調查。

「我們將公布對開齋節期間所有的航班更時間表的調查結果。委員會的審查是基於事實和數據,旨在提供客觀、準確和全面性的方面,調查結果將在近期內公布。」

此外,大馬航空委員會強調,過去曾有航空公司因不遵守MACPC而被開出價值470萬令吉的罰款。委員會表示,若任何航空公司違反MACPC或2015年大馬航空委員會法令的行為,將以其現有的罰款機製作為基礎。

5月10日,大馬航空委員會宣布將對航空公司進行調查,原因為受到多起來自在沒有充分通知消費者便隨意更改航班時間的投訴。

對此,委員會表示,已指示所有航空公司提交有關4月29日至5月9日節假期間,任何更改航班時間表的相關數據,包括有關原定航班時間與該期間更改時間的信息。

根據MACPC,航空公司必須為航班延誤2小時或更長時間提供消費者膳食、網絡服務;若航班延誤多於5小時或以上,則需提供住宿和交通服務。

若航班延誤不符合消費者的旅行目的,航空公司則應該全額退款,或在對應的條件下重新安排航班予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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