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6日訊)因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弊案而獲美國法院判處10年監禁的前高盛銀行家黃宗華(Roger Ng),將引渡回馬來西亞受審。
據路透社報道,布魯克林聯邦法庭法官瑪葛布羅迪昨日諭令,黃宗華向美國法警局自首,以讓當局把他移交予大馬執法單位。
根據檢察官向法官提呈的信函中指出,黃宗華在回到美國之後將立即開始服刑,而黃宗華的代表律師已同意擬議的時間表。
惟黃宗華的代表律師暫未作出回應。
黃宗華原定於上月6日向美國法警局自首,惟檢察官需要更多的時間,與我國商議黃宗華的返馬受審事宜,因此才展延至今。
布魯克林聯邦法庭陪審團於去年4月裁定,身為高盛在馬投資主管的黃宗華,協助其前老闆的高盛前董事蒂姆萊斯納(Tim Leissner)挪用1MDB資金、洗錢和賄賂官員以爭取生意的罪名成立。
黃宗華涉嫌在2012年和2013年作為高盛集團銀行家時,協助一馬發展公司發售約65億美金(約293億8000萬令吉)債券。
其中,有45億美金(約203億4000萬令吉)資金被官員、銀行和同夥挪用,為華爾街史上最大的醜聞之一。
高盛從這筆交易中賺取了6億美金的費用,黃宗華本人則謀得了3千500萬美金(約1.47億令吉)的回扣。
上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基於黃宗華不當行為的嚴重性,向其發出終身禁令。
據稱是此案主謀的富商劉特佐於2018年與黃宗華一同被提控,惟他目前行蹤成迷仍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