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湖南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宗「江湖術士」驅邪致死案。一名患有抑鬱症的少年在喝下符水後械性窒息而死,施法的「大師」構成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獲刑三年。
綜合中國媒體報導,湘潭一名14歲少年小韓因為被同學欺負而患上抑鬱症,行為出現異常,他的父親為給兒子治病,通過朋友認識了一名江湖術士陳某。
陳某於2020年10月24日到小韓家中「看病」,稱小韓被鬼神附身,需要「作法」敬神驅鬼驅邪。
10月25日,陳某在韓某家中做法,通過畫符咒、強喂符水等手段為小韓治病,並告知韓某夫婦,小韓三天內不能出門、不能見生人。
豈料,小韓身體狀況於陳某做法後第二天,即10月27日晚惡化,喘粗氣並且講不出話。其父親見狀聯絡陳某,陳某到場後看了說是正常現象,小韓身上的「鬼神」已服氣,邪氣祛得差不多了。隨後又畫了一碗符水,讓小韓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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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服符水後不久,小韓便死亡。經鑑定,小韓因液體堵塞呼吸道造成機械性窒息而死。
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一審判決,陳某構成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000元人民幣(約3240馬幣)。
陳某不服上訴,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查了全案證據材料,認為與經過一審庭審舉證、質證並認證的證據一致,陳某利用迷信矇騙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其應當預見危害結果的發生而沒有預見,對被害人的死亡結果存在過失。依據法律規定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