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衛生部長凱里指出,第二劑新冠疫苗加強劑採取自願制,符合資格的老人、成年人和青少年可以進行接種。
60歲及以上的人可以在第一劑加強劑後 4 至 6 個月內自願接受第二劑加強劑。
18至59 歲有嚴重疾病風險,如慢性心、肺、腎、肝病等的成年人可在與註冊醫生商量後,在接受首劑加強劑後的4至6個月內給予第二劑加強劑。
12至17歲有嚴重疾病風險的青少年,如心、肺、腎、肝等慢性病患者,可在與註冊醫生商討後,在接受初階疫苗後的4到6個月內給予首劑加強劑。
「已證明已完成初階疫苗接種並隨後接種第一劑加強劑的人能夠獲得避免嚴重症狀和死亡的最佳保護。」
不過,在一段時間後,對病毒的免疫力會減弱,特別是弱勢群體,該群體發生嚴重感染、住院並隨後導致死亡的風險仍然很高。
他強調,第二劑加強劑疫苗接種是採取自願制。
凱里今日發文告,公布衛生部技術工作委員會對第二劑加強劑和新冠口服治療藥物Paxlovid的最新建議。
另一方面,512 個位於衛生診所和 78 家政府醫院的新冠評估中心 獲得新冠口服藥物Paxlovid,用於治療新冠患者。
自今年 4 月 15 日起,我國使用Paxlovid治療患者;截至 5 月 9 日,共有 173 名患者接受了 Paxlovid 治療,並已完全康復,未報告任何副作用。
迄今為止,Paxlovid 治療的重點一直是患有輕度至中度新冠症狀的高風險患者。
使用Paxlovid的新冠患者的條件是18 歲及以上、新冠症狀嚴重程度第2和3級別、不需要吸氧和高風險患者。
所謂的高風險患者,是指糖尿病、高血壓、有腎臟問題的人、哮喘或慢性肺病、心臟病和癌症患者。
凱里說,這種藥物應在症狀出現後五天內立即開始使用,以獲得最佳效果,以降低更嚴重的感染併發症的風險。
上述人群中的新冠患者可以到指定的衛生診所和政府醫院的新冠評估中心,進行適用性評估後,才開始Paxlovid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