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吉阿曼商業罪案調查組主任拿督莫哈末卡馬魯丁發表文告指出,警方在今年1月至3月期間,接獲了2070宗電子商務詐騙案的投報,涉及金額損失為2667萬7133令吉11仙。
他說,在2021年期間,警方共接獲9574宗電子商務詐騙案的投報,涉及損失高達7408萬3455令吉50仙。
「有鑒於事態嚴重,警方在4月13日至30日期間,展開了名為Op Merpati的特別行動,並成功搗破了6個詐騙集團的「呼叫中心」(calling center)。」
他指出,警方在這些呼叫中心中逮捕了66名嫌犯,以及1433名涉嫌將銀行戶頭借給詐騙集團的錢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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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些嫌犯將會在近期內被控,並在刑事法典第420條文、刑事法典第424條文和輕微罪行法令第29(1)條文下展開調查。
牴觸刑事法典第420條文者一旦罪成,可被監禁不少於1年及不超過10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而牴觸刑事法典第424條文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牴觸輕微罪行法令第29(1)條文者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1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他說,這些嫌犯來自各個州屬,其中最多的是雪蘭莪(224人),其次則是吉隆坡(180人)以及柔佛(166人)。
他提醒民眾,在進行電子商務交易時應該提高警覺,並採取以下行動避免上當:
1.只通過合法平台線上購物,以保障自己作為消費者的權利
2.與在社交媒體上銷售低於市價的產品的陌生人進行任何線上交易時,應提高警覺
3.不要匯款至賣家本人名字以外的其他人的銀行戶頭
4.不要泄漏個人和銀行資料給第三者,包括銀行戶頭號碼、PIN號碼、TAC或OTP,因為詐騙犯可能會利用該戶頭作為錢驢戶頭
5.不要出借戶頭、允許或提供銀行ATM卡給其他人作任何用途。戶頭的擁有人也會被調查及在刑事法典和1955年輕微罪行法令下被控。
6.民眾受促謹慎,不要成為電子商務詐騙案的受害者,有任何疑慮,可以致電CCID詐騙應對中心03-2610 1559或03-26101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