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布爾8日訊)阿富汗媒體最近報導,塔利班政府頒布新命令,強制女性戴上頭巾,否則家人將遭到連帶處分。
中央社報導,阿富汗廣電媒體「黎明新聞」(Tolo News)周六引述「揚善防惡部」發布的聲明,戴頭巾是穆斯林女子的義務,最好是穿全身式的罩袍,且不應太薄及緊身。
這份聲明同時要求阿富汗女性在非必要的情況下,不要出門。
根據「黎明新聞」的報導,若違反頭巾令,相關當局將找到女子的住址,派人向她的監護人勸說及警告。若是再犯,監護人將被傳喚。至於屢勸不聽者,監護人將被拘禁3天,甚至被送進法院受進一步的懲處。
監護人可以是父親、兄長或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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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男性公務員若有女性家人不戴頭巾,將被停職。
「黎明新聞」說,塔利班最高領袖阿洪扎達已批准這道命令,媒體和各清真寺將協助宣導頭巾令,如市場等公共場所也應掛上宣導布條。
報導未提及女性本身若未穿戴頭巾,將受到何種處分。
4月中旬,阿富汗教育部也曾發布通告,要求學校里的男性師生不要系領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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