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一名22歲巴基斯坦國籍男子向警方投報稱被一群印裔及巫裔男子搶劫,惟在警方調查事發現場的閉路電視錄像後卻發現,根本沒發生投報人所述之事,該男子將在報假案的罪名下被控。
十五碑警區主任阿米希占助理總監發文告指出,一名推特用戶在今日(8日)下午約2時24分左右在推特上發帖表示,警方撤消一對情侶在孟沙遭搶劫的報案,並批評警方在此案的調查和處理方式。
「這則貼文在社交媒體上被瘋傳,共有508個贊數、62條評論及537次轉發。」
惟阿希米占指出,在7日下午4時15分,一名22歲巴基斯坦國籍的男子向警方報案,聲稱在凌晨2時左右,在孟沙特拉威3路的人行道上吸菸,卻被一群印裔和巫裔男子搶劫。
「他說,一群男子向他索要錢財,還打了他的臉,隨著便奪走了他的個人物品,包括銀戒指、金項鍊、蘋果手機和現金,估計損失約6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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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在接到投報後,警方便在8日抵達事發現場查看閉路電視錄像,卻沒發現投報人在錄供時所發生的事。
「閉路電視錄像顯示,投報人及2名婦女從特拉威路的豐隆銀行前面過馬路,且從容不迫地前往停車場。所以,投報人最初向警方錄供的供詞被認為是可疑且前後矛盾的。」
阿米希占說,根據投報人的供詞,警方在場驅散了一部分印裔顧客,這些顧客因事發當天身處在投報人所在的娛樂場所,因喝醉酒而大聲喧譁。
「不過,閉路電視錄像並沒有顯示投報人和其女友在現場發生搶劫或口角的畫面。」
有鑒於此,警方發現投報人是在報假案,並將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條文(蓄意報假案)提控這名巴基斯坦籍男子。
同時,阿米希占亦促請民眾勿對警方作出虛假的供詞,因為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6個月監禁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他指出,在社交媒體瘋傳有關警方處理投報人案件的待遇,以及警方要求投報人撤回報案的言論,均不屬實,並促請有關人士立刻停止不必要的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