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市一名中醫師藉著治療,非禮指侵2位女病患,甚至還說「陰道水很多」、「抖動的像高潮」等猥瑣露骨話語。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撤銷原判決,依據3宗強制性交罪,判醫師7年有期徒刑。
台媒報導,判決書內容顯示,這名涉案的狼醫姓林,在高雄小港某間中醫診所任職。於2019年向第一名受害者小花(化名)伸出狼爪,當時他趁著女方的右手在接受針灸時,不顧對方反對就先後脫掉她的上衣及內衣,撫摸吸吮進行非禮。
而後他罔顧女方反抗,脫下褲子將小花的手拉來觸碰他的生殖器,還脫去小花的褲子、用手指性侵小花得逞,直到後來女方連喊「不要」,林男才停止行為。
女方在遭到侵犯後十分崩潰,發送簡訊斥責林男,以為他是真的想幫忙治療受傷的右手,沒想到卻利用信任侵犯她,導致她後來甚至連去看醫生的勇氣都沒有,右手因此愈來愈萎縮。
當時林姓醫師僅回「願不願意來,一起把你的手治好,重拾往日的驕傲」等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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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遭到性侵後一周,小花前往警局報案。
豈料林男沒有收手,於2020年趁著另外一名病患小美(化名)趴在診療床上時,用手非禮女方私處,最後還將手指插入她的私密處。
小美隔了4天到診所告知不需要再治療,林男卻以「需做更完整治療」的理由,將人騙進診間並脫去小美的內褲,在小美耳邊用氣音說了「我等一下會用嘴巴讓你高潮」等猥瑣話語,還想將生殖器插入小美的私處。
對此,林姓醫師則辯稱,確實有脫掉小花的衣物,並撫摸私處,但是有徵得對方的同意,至於小美的部分,是因為按壓鼠蹊部時,小美不斷扭動,「身軀像高潮的樣子」,因此才詢問要不要把手伸入,幫忙刺激私處,得到對方的同意才動手。
高雄地院審理後,不採信林姓醫師的說法,依照3宗強制性交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案件上訴到高等法院,因為林姓中醫承諾賠償,並與小花、小美達成和解,高雄高分院撤銷原判決,改判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