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4名社運分子,因參與勞動節集會遊行被警方傳召,今日到金馬警區接受調查。
他們今日結束問話後向媒體記者指出,該集會之前已經上報警方,當局也並未阻止,對被警方傳召一事,倍感疑惑。
其中一名被傳召者,柯希拉律師指出,於4月23日舉行的勞動節集會遊行已在活動前5日上報相關警區。
「我們在活動前5天已上報相關警區,並得到了30分鐘的活動時長。整個集會遊行都在和平及安全的情況下進行。」
她表示,出席集會遊行成員也對被傳召一事,感到不解。
社黨署理主席阿魯仄萬指出,警方是援引《2012和平集會法令》對他們展開調查,惟他認為,這與其他法律是矛盾的。
「我們認為,警方不應這麼做,因這牴觸了聯邦憲法第10條文,即保障大馬公民享有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