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寶7日訊)民主行動黨今天率領300名民眾請願反對交通部禁止微型交通工具的政策,同時推介萬人簽名運動,在本月內將簽名名提呈給交通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
民主行動黨霹靂州主席倪可敏表示,該黨將在5月內將收集得來的簽名提呈給交通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讓他親自感受人民的不滿與憤怒。
「我希望政府不要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要懂得去感受和體恤中下層人民的辛苦。」
「我邀請魏家祥親自來金寶一趟,與至少3000名使用微型交通工具的民眾會面,聆聽他們的心聲,而非躲在冷氣房內,出入司機載送,有警車開路及保鏢護送,在沒有體恤人民的辛苦和困境,實行該政策是不合理的做法,需即刻糾正。」
他於周六在金寶新街場廣場參與反對禁止電動腳車上路政策的請願運動後,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霹靂行動黨州議員率領民眾在金寶新街場廣場乘電動單車響鳴繞場一圈,對政府的禁令以示反對。左2起也朗州議員羅思義、克蘭芝州議員張哲敏、倪可漢及倪可敏。他表示,該黨今天舉辦的請願及簽名運動獲得中下階層的群體迴響,至少300人現身在金寶新街場廣場表達對該政策的不滿。他也相信,有更多人基於工作及其他原因不便出席該活動,惟簽名運動將持續進行長達一個月。
他表示,依據出席請願運動的民眾反映,有的民眾已使用微型交通工具長達10年,從未發生意外,證明他們奉公守法,有者是障友,該類交通工具是唯一的代步工具。
「有的民眾更是因政府將實施該禁令而感擔憂,特意在禁止該交通工具上路的前一天出門購買藥物。
「我們的立場很簡單,政府可以管制微型交通工具,可規定使用微型交通工具的民眾戴上安全帽及購買意外保險等,但非全面禁止上路。」
倪可敏與長者交流使用電動單車的經歷。另外,他也指,該禁令的罰款額對低收入群體而言是一種負擔,尤其 罰款額甚至是該群體可購買一個月糧食的生計。
另一方面,行動黨木威國會議員倪可漢則指,依據刑事法典第279條文,任何魯莽駕駛構成他人安全威脅,才是違法行為,而非因對方擁有微型交通工具而對他們執法,這是違反刑事法典的基本原則。
「我要求交通部長將該條規取消,因為該條規帶有一種『有錢強人欺負窮人』的壓迫感。低收入群體是因有需要才會使用這種交通工具,如今禁止使用是不合理做法。」
他也指,依據有關數據,微型交通工具並沒有造成死亡交通意外。
「政府應該制定規矩,如限定16歲以上人士才能夠使用該交通工具,以及禁止在高速公路行使等。」
他以蚊型腳車為例,蚊型腳車不能在路上行駛,是因該類腳車經過改裝沒有剎車器,會造成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而基於車主不負責任地進行改裝,所以可以採取執法行動,並非因為他擁有腳車或微型交通而遭受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