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失蹤孩童先報案 警方:並非先發麵子書

2022-05-06     緣分

家有失蹤孩童先報案  警方:並非先發麵子書 馬來西亞武吉安曼全國刑事調查總監阿都加里爾忠告天下父母,顧及失蹤子女安全,家屬應按照警方標準作業程序,啟動尋找失蹤孩童的正確機制。

他說,公眾使用WhatsApp和面子書平台,刊登失蹤者資料,無可否認有助當局尋找下落。但警方同時提醒,尋人機制必須謹慎使用,要採納正確平台,替失蹤者安全著想。

阿都加里爾解釋,家屬需先報警,依據警方標準作業程序(SOP)展開尋人機制,如此才能確保失蹤孩童資料不被濫用,失蹤者和家屬性命不受威脅。

「先由警方調查,鑑定案情不涉及贖金和威脅因素,最後經過父母同意簽字,尋人啟事才能公開進行。」

他對馬新社指出,即使尋人啟事公開,失蹤者發放資料還是受限,諸如只能公開照片、名字、報案書編號、查案官聯絡號碼等。

此外,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較早前,建立國家緊急回應警報系統(National Urgent Response, NUR),協助尋找12歲以下失蹤孩童。參與NUR系統資料發布單位例如面子書、銀行、電訊單位等,都是得到警方批准。目前NUR系統由41名來自各單位成員攜手執行運作。

犯罪分析學家阿巴沙峇表示,運用社交媒體高調傳播失蹤者資料,是最快捷引起大眾關注力管道。

不過,他同時奉勸父母最好事先報警,讓警方儘快介入採取適當行動。父母應該聆聽警方勸告,釐清哪些資料可以公開,有助尋找失蹤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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