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訊)一名在新加坡天主教社群廣為人知的男子,因為與兩名男學生發生性行為,被判坐牢5年。法官下判時斥責被告,指他濫用權威,嚴重違背受害者對他的信任。
現年60來歲的男被告在學校任職,今日承認4項罪名,包括蓄意犯下違反自然的性行為,及觸犯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罪狀。
為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泄露他們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職位、具體學校及事發地點。
上述案件發生在2005年至2007年之間,兩名受害者都是該校的學生,事發時未滿16歲。
兩個案件的案發過程雷同,被告在學校結識受害者,取得對方的信任和依賴之後,在自己的住家與他們發生性行為。
Advertisement
在第一起案件中,被告對受害者關愛有加,後者對此感激不已,經常在學校幫被告做事,也去他住家幫忙搬東西。兩人的關係越來越密切,被告數次對他做出性行為。
第二名受害者則因宗教與道德課程與被告結緣,經常向被告傾訴並聽取他的建議。被告同樣在自己的家中為受害者提供全身按摩,並數次與他發生性行為。
其中一名少年事發後無法釋懷,越想越噁心,兩年後向一名天主教領袖道出事發經過。後者得知後給予受害者輔導,並提議報警處理,但少年拒絕。
被告面對質問時,坦承本身的不當行為,他被停職禁足校園,併到國外接受治療。他過後便一直在國外工作,再也沒有與受害者或任何未成年者接觸。
被告後來為了更新與工作相關的准證,2020年3月回返新加坡,事後就因疫情無法再出境。在這段時間,學校董事會得知他多年前犯下的罪行,決定報警處理,被告今年1月被捕。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在案發後的15年並未重犯,一直在接受治療,新加坡心理衛生學院醫生的評估也顯示他重犯的可能性非常低。
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被告並沒有強迫、威脅或用好處引誘受害者。兩名少年如今都各自有了事業和家庭,沒有證據顯示他們受到心理創傷。
針對律師的說詞,控方不予認同,認為這些都不是求情的理由。
控方指出,對受害者而言,被告具有權威和影響力,卻嚴重違背他們對他的信任和信心。
法官下判時重申,判刑須起阻遏作用,並反映出社會大眾絕不容忍這類行為的決心。然而,考慮到被告真心懺悔,配合警方調查及決定認罪等因素,法官最終判他坐牢5年。
天主教新加坡總教區總主教吳成才今日在官方網頁以天主教領袖的身份為此事道歉,並促請教會要以此為戒。
吳成才強調,新加坡天主教非常重視為孩童和青少年提供安全環境。教會2011年設立專業標準辦事處,負責針對任何兒童和青少年遭性侵的投訴展開調查,成員就包括律師和心理學家等。他們並非全是教徒,這是為了確保審查工作不受教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