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嘉樓州交通調查及執法主任依斯邁曼警監今發文告披露,警方於5月3日(周二)展開執法行動,總共發現3輛轎車的車牌被改裝成「DINA」、「MIRA」和「J3H3」,因此被拖回警局調查。
他指出,警方昨天分別在下午3時24分和3 時44分,在瓜登的峇當敏丁(Padang Midin),分別截查車牌為「MIRA」和「DINA」的兩部休旅車。
「駕駛MIRA車牌的是一36歲的巫裔男子。另一車牌為DINA的司機,則是一34歲巫裔男子。兩人皆來自瓜拉登嘉樓。」
他透露,兩人被截查時都聲稱剛拿到新車,為表達對妻子的愛意,才把車牌改裝成妻子的名字。不過,警方無法接受上述理由當場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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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被扣的休旅車皆為豐田Alphards ,警方將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108條第(3)款(b)條文調查此案。」
另一方面,警方於同一天傍晚7時25分,在瓜拉尼魯斯新鎮,扣查一輛車牌為「J3H3」的轎車,車主是一名24歲的巫裔司機。
「對方給出的理由是,由於開齋節當天拿到新車,來不及更換車牌。不過,警方還是連人帶車帶回警局作進一步調查。」
他表示,上述3名司機如果罪名成立,將被罰款不少於5000令吉或不超過2萬令吉,或監禁不少於1年或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