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 日訊) 電子支付罰款(e-DENDA)措施自去年12月起在巴生谷多個法院推行後,將逐步擴展到各州的初級法庭。
聯邦法院首席主簿官辦公室今日發聲明表示,彭亨、登嘉樓和吉蘭丹的初級法庭的電子罰款將於 5 月 12 日開始推行;雪蘭莪、霹靂、布城和吉隆坡市政廳也將於 5 月 13 日實施;森美蘭、馬六甲和柔佛則於 5 月 25 日實施。
「對於檳城、吉打和玻璃市的初級法庭,將於 5 月 26 日實施。在這方面,通過司法部門網站 https://ecourt.kehakiman.gov.my 使用金融流程交換(FPX) 在線支付罰款。」
聲明表示,該模式的實施,公眾不再需要前往法庭櫃檯經行支付,從而加快了支付罰款與開釋過程。
此前,馬來西亞司法機構已於 12 月 1 日在雪蘭莪吉隆坡法庭、莎阿南法庭和士拉央法庭的初級法庭創先推出e-DENDA。
該聲明告知政府機構、律師或公眾,若想知更過關於電子支付罰款(e-DENDA)程序,可以瀏覽馬來西亞司法機構官方網站 www.kehakiman.gov.my ,電郵 [email protected] 和撥電至 03-2733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