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大馬與否應交政府定奪 韓沙:政府擬自行發難民證

2022-04-29

(布城29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說,政府擬議自行把關難民登記事務,並發出難民證。

他說,難民能否留在我國理應取決於大馬政府的決定,難民登記事務也應由大馬政府自身機構負責,而非通過其他機構在我國辦理。

韓沙今天出席公民權頒發儀式後,在記者會這麼說。

據媒體日前報道,韓沙表明,政府不承認羅興亞族無證移民的難民身份,並將重新檢討聯合國難民署發出難民證予國內羅興亞難民的措施。

他指出,大馬並非1951年《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和1967年《關於難民地位議定書》締約國,因此沒有既定的管理難民地位和權利的法律或行政框架。

他說,目前唯有國民登記局有資格為任何人登記在大馬合法居住。

此外,談到雙溪峇甲移民局扣留營61名在逃羅興亞被扣者的最新情況,他說,當局相信他們目前藏匿在雪蘭莪士拉央,正在查探他們的實際藏身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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