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各39歲及42歲的男被告,今日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罪名下被控。
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將面對強制性死刑。
基於被告聽不懂馬來文,推事諾艾娜諭令案展6月15日,以便安排通曉緬甸語的通譯員,為被告翻譯控狀內容。
這宗謀殺案是4月18日下午1時許,在吉中知甘峇都甘榜柏瑪當峇蘭甘某橘子園的倉庫發生。
瓜拉姆拉新任警區主任再迪受詢時指出,警方在現場發現死者下半身赤裸,頭部被打破、耳垂被撕裂、右眼、左手、背部等,也有多處被尖銳刀具捅刺的痕跡。
他說,死者身上有多處分別1至1英寸半的刺傷痕跡,警方在現場起獲一把疑是干案工具的兇器,以及染有血跡的木棍。
「現場也留下13個菸蒂、3罐Diablo酒,相信是酒後引發爭執及謀殺。」
他說,死者外號「Tun」,沒有聯合國難民署(UNHCR)難民卡,是該桔子園的員工。
警方在案發3天後,即4月21日,逮捕兩名嫌犯,並於今日將2人提控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