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自大馬重新開放邊境後,貿消部陸續接獲投訴,所接獲的18宗案件皆在柔州,大部分在新山一帶。
「貿消部援引1961年《供應控制法令》,針對其中9宗案件開檔展開調查,調查仍在進行中。」
他表示,若證實是油站業者允許外國註冊車輛添加RON95津貼汽油,現階段只有油站業者將被罰款對付。
亞歷山大今日下午巡視新山內環公路一家油站後,召開新聞發布會上,如是表示。陪同出席者包括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執法組總監阿茲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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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開齋節假期即將來臨,預料將有大批新加坡人入境柔州,亞歷山大呼籲油站業者,協助執法單位監督外國註冊車輛,以避免發生添加津貼汽油的事件。
「我們也希望駕駛外國註冊車輛的車主能自律,不要添加不是他們所能使用的津貼汽油。」
他表示,貿消部將繼續執法,監督有關情況。
自2020年10月1日起,大馬落實外國註冊車輛禁止添購RON95汽油的措施,以確保補貼汽油只保留給大馬公民。
若售賣津貼汽油給外國車輛者,一旦證實違反1961年《供應控制法令》和《1974年供應管制條規》,違例者可被判罰款最高不超過100萬令吉,監禁最高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違例公司或團體,罰款最高不超過200萬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