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台灣一名盧姓男子見到兒子與女友帶一名女網友到農舍遊玩,深夜時因女網友遭蚊子叮咬在客廳擦藥,盧自稱可以替她塗抹,見到兒子在客廳,還自稱「在客廳塗藥不好看」,要帶她到房間內擦藥,未料一進入房間內,立刻強行性侵女網友;一審及二審盧男均遭判3年6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盧男的兒子想要介紹女網友給友人認識,於是邀約他到自家農舍喝酒,女網友喝到一半上完廁所出來後,剛好盧男的兒子帶女友下山買東西,於是就到外面草皮上與其男友講電話。但因其腿部遭蚊子叮咬而拿出藥塗擦,盧男見女網友在塗藥,主動向她說可以幫忙塗擦。
不過,盧男竟然在兒子回到家後,當著兒子和女友的面,對女網友說在客廳擦藥不好看,要換地方擦藥為由,帶她進入房間。未料,一進入房間後,就伸出咸豬手亂摸,並將她抱到床上,並強力抵抗;當時女網友覺得房外全都是盧男親友不敢作聲大叫,隨即遭到性侵得逞,事後女網友在房間內哭泣。
隨後,盧男的兒子以及女友進入房間內詢問她發生何事,才知道她遭到侵害,兒子的女友立刻安慰她,女網友接著離去立刻報警。
盧男在一審時坦承犯行,但竟然向法官表示,她沒有造成女方身上受傷,手段不算兇殘,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但法官認為,盧男利用與被害人獨處機會性侵,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原本法定刑度,並無明顯過重情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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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男不服上訴,提出願意與女方以30萬至50萬元和解,但女網友不願意,台中高分院尊重女方意願,認定原審量刑妥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刑度,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