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基於另有用心者大肆渲染「魏家祥不敢對付蚊型腳車,僅選擇性禁止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交通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今日強調,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之下,蚊型腳車是全面被禁止在道路上使用。
他今日在面子書撰文,駁斥另有用心的人渲染他不敢對付蚊型腳車,僅選擇性禁止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的言論。
他再三重申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下,蚊型腳車是完全被禁止上路。
他亦促請民眾,一旦發現有人在道路上騎蚊型腳車,執法單位將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我在此呼籲,若民眾發現或目睹可危害道路安全使用者的情形,請立即通知執法單位。」
昨天,魏家祥在記者會上就已強調,蚊型腳車打從一開始就不被允許在道路上行駛。
他指出,即使蚊型腳車沒有涵蓋在被禁止上路的特定微型交通工具的定義中,也會遭到執法單位的對付。
「根本就不能上路,蚊型腳車沒有剎車,本來就不能上路,根本不用在(以上)定義中(提及)就可以採取行動(對付)。」
魏家祥昨日宣布,從4月26日起,使用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mikromobiliti)在公路行駛將被對付,違規者最高可罰款300令吉。
這些微型交通工具包括:輕便摩托(Moped)、特定的微型機動車,例如電動滑板車、引擎滑板車、人力滑板車;以及行動輔助工具(P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