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友極度依賴電動輪椅代步 殘障群體促交通部檢討新政

2022-04-27

(吉隆坡27日訊)隨著交通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宣布,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被禁止在公路上使用,殘障群體聯合反對交通部新政策。

根據交通部長魏家祥日前宣布,包括輕便摩哆(Moped)、特定的微型機動車,如電動滑板車和人力滑板車,以及行動輔助工具等。 

一旦被發現在道路上使用被禁止的特定微型交通工具,將視為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333法令),同時也會在此法令下被定罪。

大馬殘障自立協會會長兼創辦人謝秀貞表示,該政策簡直斬斷依賴電動輪椅(行動輔助工具),在社區討生活的殘障人士的謀生之道 !

「許多沒受過教育或不能久坐的重度殘障人士無法找到工作,唯一賺取收入的方式,就是坐著電動輪椅,在街上兜售紙巾和小物品。」

她指出,交通部的政策將扼殺他們追求自立生活的方式,這將增加許多家庭的負擔。

她形容,電動輪椅是重度殘障朋友的「腳」,不是交通工具,不應當被列入禁止的清單中。否則則表示交通部阻止殘障人士融入社會。

「因為沒有『腳』,我們就無法步入社會, 就連坐著電動輪椅過馬路到對面的咖啡店喝咖啡也不行。這剝奪了我們行動自由的人權。」

她指出,如果交通部批准符合MS 2514-馬來西亞標準的電動腳車,即滿足時速低於25公里等條件的腳車上路,為何不能批准電動輪椅上路?況且,電動輪椅的時數遠遠低於25公里。

馬來西亞華人殘障協會會長吳愛平說,該項政策將使到殘障人士無法出門工作、求學、參加戶外活動,甚至失去社交生活等。

「許多重度殘障的朋友出門都是坐電動輪椅到輕快鐵站或巴士站,乘搭交通工具到下一個站點,再坐電動輪椅走一段路才到達目的地。 」

愛特兒協會會長謝靈霖跟著表示,在全球都在關注老齡化課題及推動無障礙旅遊與醫藥旅遊的當兒,禁止微型交通工具政策不確實際。

「禁止電動輪椅在旅遊區的路上行駕,對我國經濟沒有幫助,因為樂齡遊客都會比較喜歡用電動輪椅代步,以盡情享受旅遊的過程。」

馬來西亞殘障父母協會會長謝金池則表示,如果落實有關政策,不讓電動輪椅走在路上,會影響殘障父母履行為人父母的責任。

他解釋,電動輪椅是許多殘障父母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因為這方便他們帶孩子去公園玩、帶孩子去學校上課、和上街買東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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