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6日訊|「醉酒開車、害人害己」,7名男子酒精指數超標駕駛被警方扣查。
亞庇交警是於昨晚(25日)11時30分開始,在億達公路一帶展開「醉酒駕駛」取締行動。
7名年齡介於20至47歲的司機是因為被發現酒精含量超標的情況下駕駛而被扣查。
亞庇警區主任莫哈末再迪表示,該行動旨在確保民眾酒後不開車,避免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
「這次行動中,7名司機因涉嫌酒後駕駛而被捕,並被帶到亞庇警局採取進一步行動。」
他表示,上述7名司機是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A(1)條文下接受調查,因為體內酒精濃度超過規定。
他說,在該條文下被定罪者,面對不超過2年監禁,罰款最少1萬令吉、最多3萬令吉。
「違法者還將被吊銷駕駛執照不少於2年。 重犯者,將被處以更重的懲罰,即不超過5年的監禁和不低於2萬令吉和不超過5萬令吉的罰款。」
「他們也可能同時被吊銷駕駛執照最少5年。」
莫哈末再迪說,在同一行動中,交警也向違反交通條例的車主開出15張罰單。
他說,這15張罰單包括無駕駛執照、路稅過期、未系安全帶、改裝排氣系統和使用不符合規格的車牌號碼。
再迪也奉勸道路使用者不要醉酒駕駛,避免危害他人安全,甚至導致傷亡。
他因此提醒道路使用者遵守交通規則,顧及他人安全,明知故犯者,必面對嚴厲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