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被高庭宣判魯莽駕駛導致8名少年腳車騎士死亡罪成的沈可婷上訴申請,訂於5月11日在布城上訴庭進行案件管理。
沈可婷代表律師法依查告知媒體有關案件管理日期。
根據法庭系統,上訴庭副主簿官莫哈末凱里將通過視訊主持案件管理。
沈可婷被控於2017年2月18日凌晨3時20分在新山內環公路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在這起車禍中喪命的少年年介13至16歲。
新山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巴卡於今年4月13日推翻推事庭的表罪不成立裁決,宣判沈可婷罪成監禁6年及罰款6000令吉,同時服刑後吊銷駕駛執照3年。
上訴庭於4月18日批准暫緩刑罰,允許沈可婷以1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