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訊)大馬人權委員會兒童事務專員拿督諾阿茲雅促請政府,考慮允許聯合國難民署(UNHCR)向所有羅興亞難民發放難民卡,特別是那些此前參與近期騷亂的難民。
她說,聯合國難民署的重新安置方案也是為了優先考慮羅興亞人,以尋求持久的解決方案,將他們重新安置到第三國。
她今日發表文告表示,對於2022年4月20日凌晨發生在移民拘留中心的騷亂,有數百人逃離以及6名來自緬甸羅興亞難民試圖穿越高速公路被撞死事件,其中2名還是兒童,而感到難過。
「根據國際慣例法的不驅逐原則,在大馬的羅興亞難民無法遣返緬甸,因為這是為了保證任何受到國家迫害的人,都不應被遣返他們的國家。」
「大馬不是1951年難民公約的簽署國,但大馬是1989年兒童權利公約的締約國。該公約第22條規定,國家必須確保尋求難民身份或已被確定為難民的兒童,獲得適當的保護和人道主義援助。」
「正在尋求庇護或已獲得難民身份的兒童,有權根據兒童權利公約的4大基本原則下,即兒童不應該受到歧視、應該受到人道和尊重的對待、傾聽他們的心聲和優先考慮兒童最佳利益,充分享有他們的權利。」
除了提出讓所有羅興亞難民獲得難民卡的建議,阿茲雅也建議成立一個由各個代表組成的獨立機構,而不只是讓內政部調查最近發生的事件。
她表示,不要譴責那些再次被捕的人士,或是向樂勞(Relau)居民灌輸對羅興亞人的恐懼或仇恨。
她建議,將羅興亞兒童納入替代拘留試點項目,因為這些兒童應該獲得在更安全和更有利的環境下生活的機會。
她也提到,在她到良冷(Lenggeng )移民拘留中心進行監測訪問時,發現拘留所擠滿了被拘留者;同時在良冷、蘭卡威和柏蘭迪(Belantik)拘留所面對人手不足的問題,因此,她建議提高移民拘留所的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