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州總警長旺哈山今日發文告指出,推事庭根據刑事法典第407條文,批准警方進行上述銷毀行動。
「這些將要銷毀的器材包括1773架挖礦機、37個智能交換器、14個調解器、14個路由器、7台桌面電腦、3台手提電腦、2架壓縮機及2個閉路電視。
他說,警方於去年9月至今年4月,在亞羅士打21個地點展開行動,當中有38次是聯合國能展開的「比特幣電源」行動。這些違法者涉及偷電、篡改電錶、連接電源、損壞電錶、安裝電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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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補充,國能援引1990年電力供應法令第38條文,展開後續跟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