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移民局規定 僱主須赴機場接外勞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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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移民局規定,僱主必須在吉隆坡國際機場等候他們新聘的外勞抵境,以確保這些工人有合法的僱主,否則這些外勞將無法獲得放行,並被遣返回國。

大馬移民局總監凱魯再米周三(28日)發文告指出,移民局將給予僱主6小時的時限,以前往吉隆坡國際機場接領外勞,僱主必需負責管理外勞的文件,以及核實他們是上述勞工的僱主。

他表示,在特定情況下,有關時限可延長。

「除非如申請中所闡明的真正僱主抵達隆國際機場接機,否則這些外勞將無法獲放行,這項規定旨在確保所有外勞有合法的僱主。

「未遵守這項規定的僱主將導致外勞接獲入境拒絕通知(NTL),以及將被指示搭乘下一班機返回原屬國。」

面子書的一篇貼文質疑當局將抵達隆國際機場6小時後未被接走的外勞遣返的舉措,以及據稱如果發生延誤的情況,移民局不願負責。

凱魯再米補充,自國境重開以來,移民局已在今年4月1日至9月26日期間,辦理9萬8079名外勞的入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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