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可婷被高庭改判6年監禁的消息一傳出,網絡上的聲援不斷。大家在為沈可婷叫屈之餘,也對駕駛者在公路上的權益感到疑惑與不安,擔心自己會成為下一個沈可婷。當中,夾雜著不少討伐控方父母的聲音,認為監護人理應被控上法庭,因為要是能管住孩子,這群少年就不會三更半夜在高速公路上做出玩命的事。
從司法角度評論這起事件的不少,我不是律師,不夠資格談「父母是否應該被控上法庭」,純粹想從一名媽媽,一名老師的角度,談談「當孩子犯錯,問題是不是一定出在父母?」換句話說,「是不是先有問題父母,才可能有問題孩子?」因為看到網絡上有不少這樣的批判:「父母有病,才可能讓孩子三更半夜不回家,跑到馬路上玩耍」。
這些批判聲的背後似乎存在這樣的假設:只要父母管教得當,孩子就不可能會闖禍。真的是這樣嗎?會不會有另一種可能:父母已經很努力很盡責,卻還是無法避免孩子犯錯?
大家如果有機會與成長中的少年接觸,或回想自己的年少時期,不難發現:當孩子步入青春期後,其實大人所不知道的事,管不到的事多著呢!回首當年,我們這些大人,是不是也曾干過一些當時並不覺危險,而今想起才覺瘋狂,叫人冒汗的事呢?慶幸的是我們都平安長大了,但有些孩子卻得為自己的年少輕狂付出極大的代價,甚至賠上了性命,不再有機會「話當年「。
我這麼說,並不是想為這群追風少年平反,他們肯定有錯,身為父母的,也不能說沒有責任,只是教育並不是1+1必定等於2的數學題,不能用簡單的因果關係來論斷,在還未掌握具體情況,不了解這些少年的家庭背景前,就輕易批評、指責,認為這背後一定有不負責任的父母,是家庭教育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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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父母的,固然須擔負教養職責,不能只生不養,只養不教,這一點是完全沒有疑慮的。但是要知道父母能給孩子生命,給孩子教育,卻無法控制孩子的意志,他們終究是一個個有自己思想感情的生命個體。在通往自立,逐步走向成年的過程中,內心會不斷產生變動,出現追求新事物的傾向,特別是在自我意識特彆強烈的青春期。在這個階段,不管家庭環境如何優渥,父母付出多少愛與關懷,都會讓他們感受到妨礙自立,所以難免會產生碰撞,甚至對抗。
束縛與放手之間
每個孩子的反抗形式與程度不同,嚴重的話,就會形成我們大人眼中的「惡行」,甚至帶來不可彌補的悲劇,但這並不表示他們一定就是壞孩子,或一定是父母疏於管教缺所致,即使是教育家或心理學專家,也會有對自家孩子感到束手無策的時候。
有些少年看起來很乖,好像不曾出現什麼脫軌的行為,就平平安安,順利長大了,其實若深入了解,就會發現他們也會有掙扎,只是不外露,或未曾被大人發現而已。
孩子長大成人很不容易,在這個過程中,陪伴孩子成長的大人既要有所束縛,避免他們一失足成千古恨,又得提供適度的自由與空間,相信他們,放手讓他們慢慢走向自立。該如何拿捏束縛與放手之間的尺度,是為人父母者的一大難題。當孩子闖了禍,其實不管誰對誰錯,父母都不可能置身事外。就像這起意外,不管是對控方或被控方的父母而言,都是生命難以承受之重。
教養孩子,其實也像開車一樣,就算做好所有裝備,也無法完全掌握前面的路況,不知道車子什麼時候會拋錨,什麼時候會出狀況。只希望出現狀況時,大家先不要急著指責、批判,比法院更快套罪名,下判斷。教育問題的成因遠比我們想像的複雜,莫叫父母太沉重啊!
陳詩蓉 3個孩子的媽媽,師範學院講師,閱讀推廣人。著有《旅歐母子》,《教育可以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