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委會兒童事務專員否認 在貝拉案無所作為

2022-04-20

人權委員會兒童事務專員拿督諾阿茲艾

(吉隆坡20日訊)隨著執業律師美葛沙茲里日前在《馬來西亞前鋒報》發表關於貝拉被虐案件,一則題為「大馬人權委員會兒童事務專員在做什麼?」文章後,令人權委員會兒童事務專員辦公室大感不滿,並認為這則報導意圖誹謗他們沒有對此案採取行動。

人權委員會兒童事務專員拿督諾阿茲艾今日在線上記者會強調,當她收到有關13歲唐氏綜合症女孩貝拉被虐待一案時,已立即採取行動。

「在2021年7月16日,我們就此事發表聲明,包括促請採取措施以確保立即提控涉案者。在同月19日,我們辦公室主動調查此案,即使沒有人向我們投報。我們也聯繫警方、社會福利局以及與此案有關的各方。」

她指出,2021年8月12日,該辦公室收到馬來西亞唐氏綜合症協會的信函,要求人權委員會確保可立即對嫌疑人再次進行提控。

「因此,我們辦公室已與武吉安曼性罪案、虐待兒童及家庭暴力調查組(D11)聯繫,進一步跟進有關嫌疑人被提控的日期。2021年10月1日,我們向社會福利局兒童部申請對貝拉所在的福利中心進行探訪,但被告知由於擔心新冠疫情的傳播,所以遭拒。」

她說,從2022年1月至今,在法庭允許下,該辦公室已派出代表律師在法庭上時刻跟進案件進展,因為此案涉及兒童權力及公共利益。

她補充,當政府宣布任命一名兒童事務專員後,兒童事務專員辦公室於2019年9月1日成立。而這項任命是根據1999年大馬人權委員會法令(597法令)第4節所規定,兒童事務專員已盡其所能履行職責,同時亦建議政府、警方及社會福利局等相關機構,確保兒童的權利及福利受到保護。

「此外,根據第597條文第12條的規定,一旦提出指控,兒童事務專員辦公室便不得再干預司法程序。」

她說,作為大馬人權機構,該辦公室一向尊重法治及司法機制,會相信審慎及稱職的法官將聆聽雙方的論點,以伸張正義。

「關於這篇報導稱我曾與此案有關的某些人同台亮相,我們想強調,兒童事務專員對工作是保持開放的,並且始終與國內外成千上萬的相關兒童單位接洽,無論種族、膚色或個人政治信仰。此外,每個人都有獲得律師辯護及審判的基本權利。」

她表示,當他們看到貝拉案件審訊時,皆感到憤怒及難過,但身為公眾人物,在發表言論時亦需保持謹慎,以避免情況進一步複雜化。

「我們也有責任教育公眾需相信司法制度,也應提醒公眾勿擾亂審訊程序,因為法律是允許被告為自己辯護,讓我們不被社會所批判,而是讓法官在不被社會干擾下履行其職責。」

對此,她代表兒童事務專員辦公室表示,希望在《前鋒報》撰寫「大馬人權委員會的兒童事務專員在做什麼?」的作者,勿做了壞事卻裝聾作啞。

「他作為一名法律從業者,教育社會尊重法庭程序的過程,而非混淆社區才為恰當。我們都非常關心貝拉的安全,並相信對貝拉所犯下暴行的被告,將從神聖的法庭得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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