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行動部隊第五營指揮官迪敏發表文告透露,警方昨日上午11時和傍晚6時分別在麻坡新加旺和新山金葩花園進行逮捕行動。
他指出,這批煙花爆竹是從鄰國走私入境,在麻坡和甘拔士地區售賣,準備售賣給民眾慶祝即將到來的開齋節。
「我們在麻坡逮捕2名27歲和29歲的男子,並在一輛停放住家前羅里上發現有5個裝滿各類煙花的箱子和7袋球形爆竹(Mercun b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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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執法人員在該間住家檢查後發現,共有434箱煙花和5袋球形爆竹,總值約50萬令吉。煙花爆竹連同羅里一併充公,總值56萬300令吉。
他透露,執法人員也在新山甘拔士地區的一間住家進行突檢,逮捕2名37歲和41歲的本地男子,並在車上和屋內搜出價值3萬1950令吉的各類煙花爆竹。
「煙花爆竹連同羅里一併充公,充公總值10萬1950令吉。」
他說,充公物品和嫌犯已移交給警局,援引1057年爆炸物法令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