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1日訊)住家一站式種植、生產及販賣哥冬水,主嫌及6名顧客當場被警方逮捕。
這名54歲巫裔男主嫌是在其住家屋後建一座小涼亭販賣哥冬水,只有「識途老馬」才懂得上門購買哥冬水解癮。
昔加末警區主任阿末詹比利警監指出,主嫌在位於甘榜登雅住家種植哥冬葉,並在住家生產哥冬水,然後在住家後面的小涼亭售賣,把住家打造成一站式生產鏈。
沒有經過加工處理的哥冬葉子也被主嫌販賣。
他說,警方接獲情報後,於國慶日當天(31日)凌晨4時許前往埋伏,結果成功一網成擒,將主嫌及6名顧客逮捕歸案。
他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偵破此案。
阿末詹比利表示,主嫌通常以兩種方式販賣哥冬水,即顧客上門買,以及主謀自行駛車上門兜售。調查顯示,嫌犯從今年5月就開始活躍。
警方資料顯示,7名嫌犯年齡介於23歲至54歲,警方所起獲的充公品包括1支1.5公升的青色哥冬水、153小包裝的哥冬水、2袋裝哥冬葉的袋子、66盒走私香菸及127令吉現款。所有充公品總值1萬500令吉。
除了哥冬水,主嫌的涼亭也販賣走私香菸。
警方已援引1952年毒藥法令及1967年關稅法令第135(1)(d)條文,展開調查。在1952年毒藥法令下,因擁有哥冬葉而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坐牢最高4年,或兩者兼施。
在1967年關稅法令第135(1)(d)條文下,因擁有走私香菸,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物品稅額的10倍或罰款5萬令吉,視何者為低,以及不超過20倍的稅額或1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警方已帶7名嫌犯向推事庭申請延扣,主嫌被延扣3天,擁有走私香菸者被延扣7天,而顧客被延扣1天後獲保釋外出。
警方呼籲民眾勿隨意種植哥冬葉,因為這是會牴觸法令而受到對付。同時警方也呼籲民眾勿私藏走稅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