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上訴庭今日一致裁決,批准涉及8名少年騎蚊型腳車遭撞斃案女司機沈可婷的上訴准令及暫緩執行刑罰申請,允許她以1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馬華法律事務局對此感到欣慰,並將繼續密切關注此案。
馬華法律事務局主任拿督鄭貝川指出,馬華將繼續密切關注此案,並從公共利益角度提供法律上的意見,直到公義獲得彰顯為止。
他今日發表聲明稱,馬華尊重沈可婷家人日前謝絕任何政黨提供法律援助的意願。儘管如此,馬華在今日依然委派3名律師,包括:馬華公民社會運動局主任吳健南、馬青發言人何國勝及馬青公民社會運動局主任刑智立代表馬華前往布城上訴院聆聽沈可婷的上訴案,以示對此案件的高度關注和關心。
「雖然馬華申請成為『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遭上訴庭駁回,但馬華不會放棄,而是會在上訴階段繼續申請,以提供專業的法律知識來協助處理此案的上訴。」
他強調,馬華也將繼續密切關注此案,並從公眾利益角度提供法律上的意見和觀點,特別是針對陸路交通法令第41(1)對於魯莽和危險駕駛的定義,是否已推翻過去案例所定義的所謂主控官,必需至少證明被告有任何主動的魯莽和危險駕駛行為。
他也提到,馬華有信心,上訴庭的法官團將秉持專業和公平的態度檢討該高庭法官的判決基礎,以讓公義得以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