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遺失大馬卡報假案 被控上庭判罰款

2022-04-12

(檳城12日訊)一名26歲女子丟失身份證,為避免遭罰款而謊稱被搶劫,被提控上庭罰款1000令吉。

檳州東北縣警局在面子書發文告表示,該名女子因牴觸刑事法典第182條文(報假案),而於昨日在喬治市推事庭被控,罪成克被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監禁6個月,或兩者兼施。

該文告也促請民眾勿虛報案情,首次遺失身份證的罰款是100令吉;第2次是300令吉;第3次或以上則才罰款1000令吉,該罰款不包括申請補發身份證的10令吉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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