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趙明福民主基金會、消除拘留所死亡虐待陣線、我是馬來西亞之子、人民之聲、隆雪華堂民權委員會和南北倡議將於本月16日(星期六),晚上8時30分在隆雪華堂首都劇場(展覽廳)發起反對酷刑和拘留期間死亡運動。
過去15年里,在馬來西亞執法機構拘留所里遭受酷刑和發生死亡事件不斷引起爭議。
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在2010年6月16日的聲明中透露,從2003年到2007年,共有1535人在監獄、康復中心和拘留所羈押期間死亡。在同一時期,有85人在被警方拘留期間斃命。
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在去年10月23日的報告指出,共有456人在2020年被拘留時死亡。其中363宗發生在監獄中、移民拘留中心有50宗、警察拘留所有34宗、國家肅毒局有9宗。
這些人有的被折磨和殺害;有的則是被拒絕提供基本藥物或治療而死亡。其餘死者身上都出現非自然傷痕。自2020年以來,拘留期間死亡的人數有增無減。可悲的是,大多數案件仍未被報道,也沒遵循死因調查庭的適當調查程序。
對於失去親人的家庭來說,要為逝者伸張正義仍然需要經過漫長的等待。例如,趙明福、卡瑪魯尼占(Kamarulnizam Ismail)、賽莫哈末阿茲藍(Syed Mohd Azlan)、本尼迪克(Benedict Thanilas)和巴基斯坦籍難民拉菲(Rafi Ullah)。
「我們什麼時候才能還他們一個公道?誠然,一些民事訴訟案件已經勝訴,但肇事者仍逍遙法外。司法體制無法將他們入罪,全因為有罪不罰的文化已經蔓延在我們的社會中。除非以政治意願結束這一切,否則正義將無法伸張!」
運動五大訴求
反對酷刑和拘留期間死亡運動的五大訴求如下:
1. 強制調查所有拘留期間死亡事件
修訂刑事訴訟法第334條(調查程序),強制要求對所有政府機構的所有拘留、懲教和康復中心發生的所有拘留期間死亡事件展開調查。
2. 制定「死因調查庭法令」
頒布一項設立專門處理所有拘留期間死亡事件的死因調查庭的法令,以確保所有調查具有誠信、負責和透明度,以及公開報導所有調查結果。這對於伸張正義和恢復公眾對所涉及的程序、系統和機構的信心至關重要。
3. 維護被拘留者獲得醫療衛生服務的權利
修改1953年扣留所條例,以確保被拘留者獲得藥物和醫療保健服務的權利。健康記錄不佳或患有慢性病的被拘留者應被安置在中心指定的內部醫療設施中。
4.停止長時間審訊和酷刑
任何被拘留者都不應受到長時間的審訊或虐待,包括肢體暴力、心理虐待、不人道的拘留條件和限制。所有機構的審訊時間必需在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之間進行。
5. 為官員提供強制性人權培訓
馬來西亞皇家警察、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馬來西亞監獄局、移民局和其他直接參與警務和執法工作的政府機構所有官員必需首先參加並通過強制性人權培訓和認證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