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科林指出,無特殊情況能夠批准阿末扎希的申請,並裁定被告在受盤問期間不會產生偏見。
「被告有權隨時與證人面談,其中一些是家屬,控方也承諾協助他。他沒有被拒絕公平審訊。」
根據6月23日隨申請動議通知書入稟的支持宣誓書,阿末扎希說,這項申請並非意圖拖延其案件審訊,因為他在主要問訊階段已供證。
5月9日,高庭駁回阿末扎希向反貪會索取15名證人的證詞的申請,理由是可能會使證人受到恐嚇,例如被威脅推翻證供。
法官也引用聯邦法院駁回前首相納吉索取證人供詞申請的先例,表明該決定性原則對高庭也具有約束力。
較早前,主控官拉惹羅澤拉說,繼續進行抗辯程序不會損害申請人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也不會造成不公正,反而是更有利,因為他將有更早的機會為自己辯護。
她指出,阿末扎希在準備和進行抗辯時從未受到阻礙,因為其宣誓書列出的證人都是他所認識的,或是與他有血緣關係者。
拉惹羅澤拉質疑阿末扎希申請推遲抗辯程序,是意圖拖延審訊,因為這宗案件審訊已歷時3年,目前還只是在抗辯階段。
她說,阿末扎希面對非常嚴重的指控,由於案件涉及前副首相,關乎國家和公共利益,受到公眾密切關注,任何阻礙審訊進展的企圖都必須駁回。
不過,阿末扎希的首席代表律師鄭寶德則否認其當事人試圖拖延審訊,反之是希望獲得公平審訊。
「此案涉及公共利益,阿末扎希必須在接受盤問前的主要問訊中提供完整的證據。」
鄭寶德指出,本案審訊之所以歷時3年仍未審結,是由於爆發新冠疫情和實施行動限制令而導致進度受阻,不能將此事怪罪於辯方。
由於阿末扎希的律師身體不適,法官同意暫時休庭,並於周二(5日)續審。
1月24日,法庭基於控方成功舉證證明阿末扎希面對12項失信控罪、8項貪污控罪及27項洗黑錢控罪表罪成立,諭令阿末扎希進入抗辯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