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訊)高庭今日駁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前財政部秘書長丹斯里依爾萬在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失信案中所提出的「釋放但不等同無罪」(DNAA)申請。
高庭法官拿督賈米爾表示,基於辯方的申請被否決,此案將於11月14日開審。
賈米爾也指示檢方需在3個月內完成文件解密程序。
納吉的代表律師法漢沙菲宜和依爾萬的代表律師古瑪仁登以檢方尚未提供相關文件為由,要求法庭宣判其當事人「釋放但不等同無罪」。
古瑪仁登表示,辯方之前已被告知,檢方打算在解密文件後,向他們提供100份文件,待文件準備好時,副檢察司則可再次對納吉和依爾萬提出指控。
不過,主控官賽夫丁哈欣副檢察司對辯方提出的申請表示反對,並稱檢方已準備好進入審訊。
他說,檢方仍在與相關部門解密文件,包括經濟部和能源及水務轉型部。
這是納吉和依爾萬第二次申請「釋放但不等同無罪」,首次申請在2022年3月遭否決。
納吉和依爾萬是於2018年10月25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6項刑事失信罪,涉及逾66億令吉,惟兩人皆不認罪。
兩人被控在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8日期間,多次以財政部長和財政部秘書長身份,挪用政府資金償還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和解費,款項高達66億3606萬5000令吉。
上述行徑皆牴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並可在《刑事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二人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鞭笞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