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納蘇申重申,警方已根據2018年內閣會議做出的決定,援引《刑事法典》第342條文(非法拘禁)對趙明福命案重啟調查。
賽夫丁在國會下議院書面回答民主行動黨甲洞國會議員林立迎的提問時稱,趙明福命案調查報告已於2023年1月由總檢察署退回給調查官。
「警方被要求對重要證人進行進一步的口供記錄,然後再將調查報告重新提交總檢察署以獲取進一步指示。」
他表示,警方目前已經傳喚相關證人完善調查報告,並將文件再次提交給總檢察署,以徵求意見和建議。
另一方面,針對在梳邦再也百年老廟斯里馬哈馬里安曼興都廟騷亂事件中殉職的消拯員莫哈末阿迪事件,賽夫丁指出根據內閣2021年10月9日做出的決定,已成立一個調查特別委員會,確保對消拯員莫哈末阿迪命案進行全面、透明的調查,並給予應有的辯護。
「該委員會由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部長領導,成員包括內政部長、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以及總檢察長。特別委員會已於2021年12月21日展開調查程序,並將最終報告提交給政府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部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