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委會修正案生效 大馬加強保護人權重要里程碑

2024-07-12     緣分

人權委會修正案生效 大馬加強保護人權重要里程碑人權委會修正案生效 大馬加強保護人權重要里程碑

(吉隆坡11日訊)大馬人權委員會法令在昨日正式生效,該委員會表示,這標誌著大馬加強保護人權的重要里程碑。

大馬人權委員會今日發文告說,這一重大成就強調了人權委員會對捍衛和促進所有國人人權的堅定承諾。

文告指出,人權委員會法令修正案當中包括11項關鍵條款,旨在增強委員會工作的有效性和範圍,分別是:

1. 加強委員會的職能

2. 加強兒童委員會事務專員辦公室在委員會管轄的職能

3. 委任委員會成員

4. 委任一名首席兒童事務專員和2名兒童事務專員

5. 酬勞

6. 行為守則

7. 調查仲裁庭

8. 向遴選委員會支付津貼

9. 當局和相關人員有義務告知所採取的行動

10. 與調查相關的權力

11. 條例

文告表示,修正第4條文亦賦予大馬人權委員會新的責任和權利,包括依照法律規定與這些場所相關的指南,有權探訪任何拘留所、機構或其他地點、必要時可向拘留所、機構或其他場所提出建議,以及確保若遵循與這些場所相關的法律條規或指南中的程序,委員會探訪任何拘留所、機構或其他場所時,不會受到場所負責人的阻撓。

文告指出,修正法令證明為加強該委員會的職責和運作能力所付諸的努力,通過這項修正案,該委員會如今能更好地解決廣泛的人權問題,包括但不限於監獄改革、種族歧視、仇外心裡、宗教自由和原住民、阿薩爾人和無國籍人等弱勢群體的個人權利。

同時,人權委員會亦向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致以最深切的謝意,感激阿莎麗娜在推進法治方面的堅定承諾和領導能力。

「她的承諾對於成功提呈和辯論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三份年度報告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們也感謝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副部長古拉,為促進大馬人權所付出的努力。」

文告提及,人權委員會年度報告的辯論強調了廣泛的人權問題,從邊緣化群體的經濟和社會保護到心理健康意識和監獄改革。

「這項修正案證明了人權委員會認真致力於確保大馬的平等、問責制和人權標準的持續改進。委員會仍致力於與所有利益相關者,包括政府機構、民間社會組織和非政府組織合作,實施重要建議並推動有意義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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