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日訊)閃電水災造成損失慘重,百位亞沙居民今日入稟芙蓉高庭起訴森州務大臣、州政府、芙蓉市政廳、森州水利灌溉局及森州水務公司,以索償逾400萬令吉!
百名亞沙居民向森州5個政府單位,提出了5項賠償及提升訴求,第一、要求特別損失賠償金共計315萬6633令吉25仙(相等於每戶平均可獲賠逾3萬令吉);第二、普通損失賠償金100萬令吉;第三、從判決之日起至全額結算之日,對於損失賠償金額按5%的年利率計算;第四、要求立即提升寧宜河/亞沙地區河流;第五、提升寧宜濾水站及雙溪特力(Sungai Terip)水壩。
此宗民事訴訟案件共有百位起訴人,因此他們已經委任了當中3人,即扎哈里、鄧景洪及卡叻斯華仁作為其餘97人的委託人,並對上述5個政府單位進行起訴。
這5個政府單位,包括第一答辯人森州務大臣、第2答辯人森州政府、第3答辯人芙蓉市政廳、第4答辯人森州水利灌溉局局長及第5答辯人森州水務公司。
作為起訴人義務律師的馬華公民社會運動局主任吳健南,今早聯同出席的逾10名起訴人,針對於2020年11月4日在亞沙區發生的閃電水災造成居民損失慘重,正式入稟芙蓉高庭向上述5個單位索取賠償金。
吳健南(左4)義務為面對閃電水災造成損失慘重的百位亞沙區居民,入稟芙蓉高庭起訴5個政府單位。 Advertisement
吳健南今日在芙蓉法庭召開記者會時表示,起訴人共提出了5項賠償及提升的訴求,希望針對亞沙閃電水災問題,讓受影響居民可以獲得合理的賠償。
他指出,起訴人希望通過這一民事訴訟給予相關政府單位施壓,要求政府公布調查結果,以便讓大家了解這次閃電水災的真正原因,特別是是否涉及疏忽,包括之前多次忽視居民對住宅區周圍的排水系統的投訴。
他也說,受影響的災民認為,該區發生的閃電水災並不尋常,並非政府所稱的「天災」,因為事發當天,只持續了30分鐘的大雨,但卻瞬間導致水位高至介於5至8尺高,且還持續三四個小時。
他披露,那一次的閃電水災可謂是該區20年來最嚴重的一次,造成數百戶居民面臨損失,甚至威脅到年長者及殘疾人士的生命。
今日記者會的出席者,還包括馬華亞沙區會婦女組主席葉小瑂及馬華亞沙區會宣傳局主任何彩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