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日訊)鏟泥車撞翻陸路交通局四驅車事件,該嫌犯男子司機和鏟泥車己被警方扣留。
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條(阻攔公務員辦公),第353條文(使用武力妨礙公務)及第427條文(蓄意破壞)對嫌犯開檔展開調查。
根地咬警區主任諾拉菲達卡辛在昨日深夜發文證實這起事故,並呼籲民眾不要再轉發有關51秒的鏟泥車撞擊陸路交通局車的視頻,以免影響警方調查案件。
警方初步調查顯示,根地咬陸路交通局執法人員,如以往般日常執行任務於上述地點檢查一輛鏟泥車發現,一名年約60歲男子司機違規而需要開出交通罰單;此刻,嫌犯司機突然情緒失控和感覺不滿,而開動鏟泥車沖向執法人員以及撞翻執法人員的四驅車,慶幸沒有釀成傷亡報告。
警方在接獲有關投報後,迅速趕往現場把男子司機和鏟泥車帶返警局扣留,以作出進一步調查。
另外,大馬陸路交通局(JPJ)總監拿督再拉尼也在今日發文告嚴厲譴責鏟泥車司機對執法官員所做出威脅行為。
針對男子駕駛挖掘機撞毀執法車輛一事向警方報案,目前警方將作出進一步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