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身份證提供虛假信息 父子被判監禁罰款

2022-07-01     緣分

辦身份證提供虛假信息 父子被判監禁罰款辦身份證提供虛假信息 父子被判監禁罰款父子倆辦理身份證提供虛假訊息挨告雙雙坐牢兼罰款。

(斗湖1日訊)一對父子被判坐牢12個月與10個月各罰款2000令吉,若不能繳交罰款則需另坐牢2個月替代。

父子倆因為2017年辦理身份證時提供虛假信息,昨天被控上斗湖推事庭向聆審的高等法庭副主簿Amir Shah Amir Hassan承認有罪。

第一被告52歲Elipin Usman以及26歲的Noor Rizwan Elipin。Rizwan服刑後交移民局處理遣送回原居國。

Elipin控狀指他任監護人辦理孩子Noor Ridwan Elipin,960630-12-5595身份證時提供虛假訊息,而Ridwan控狀指他辦理身份證時提供虛假訊息。

他們於2017年9月8日下午4時49分在斗湖城市轉型中心的國民登記局犯上述錯誤,觸犯1990年國民登記法第25(1)(b)條文,罪成坐牢3年或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Amir Shah 宣判前說,法庭嚴正看待提供假訊息案件,文件問題也非常敏感及侵犯了人民利益。

他說,希望國民登記局尋找有關提供虛假訊息的不負責任方或個人,對他們採取必要的行動,因為辦理文件涉及國家主權。

所以,此類案件應該作為反面教材,使外面社會在辦理文件時不隨便提供虛假的訊息。

此案由國民登記局檢控官Nurul Fariza Abdullah主控,兩被告代表律師是江氏律師樓的江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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