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人力資源發展機構(HRD Corp)澄清,向僱主徵收的人頭稅用途,一直以來都只用於其雇員的培訓,並不涉及任何其他目的。
國會公共帳目委員會(PAC)昨日揭露,人力資源發展機構繞過董事局動用數十億令吉的人力資源發展基金(HRDF)用於高風險的投資活動,機構主席拿督阿布胡萊拉昨晚立刻透過文告作出解釋。
他指出,機構今年在人資部長的領導之下已進行了多項改革,其中在人頭稅信託戶頭中,引入獨立的戰略倡議戶頭(SIA),旨在確保更透明與更高效的財務管理。
「我們想強調,僱主繳納的人頭稅,長年來都只用於其雇員的培訓。」
他表示,引入獨立戶頭的舉措,更確保了向僱主徵收的人頭稅,只用於雇員的技能培訓,而非任何其他的目的。
「戰略倡議戶頭不使用人頭稅資金,而是採用機構的累積利潤,旨在支持中小型企業、微型中小型企業、弱勢社區部門,發展人力資本與提升技能。」
阿布胡萊拉強調,有關國家總稽查署與國會公帳會提呈的報告,人力資源發展機構亦獲悉此事,並依據報告中的建議,實施了多項改進行動。
他解釋,徵收的人頭稅之所以從2020年的4億7500萬令吉與2021年的8億4800萬令吉,增長至2022年的18億900萬令吉與2023年的21億3300萬令吉,是受到新冠疫情的因素影響。
「由於新冠疫情,使得2020年與2021年的徵收率較低,受行動管制令影響的僱主在此期間暫停繳納人頭稅,不過在2022年已恢復至預期水平。」
他續稱,至於人頭稅的使用率,雖從2020年的63%下跌至2021年的32%,但在2022年已回升至42%,並在2023年回彈至71%。
「稅前利潤從2020年的2580萬令吉、2021年的1210萬令吉、2022年的2970萬令吉、提高至2023年的9750萬令吉。」
阿布胡萊拉提及,人力資源發展機構去年加強了合規與執行監察部門,並從征費部門與執法部門抽調人手組成特別工作組,最終成功收回2020年至2023年間的拖欠款,總計2億6475萬令吉。
公帳會主席拿督瑪斯艾米雅蒂昨日在報告中揭露,人力資源發展機構繞過董事局動用37億7000萬令吉的人力資源發展基金,進行期權的認沽與認購(Put and Call Option)等各類高風險的投資活動。
她指出,人力資源發展機構的設立初衷,旨在推動人力資源的培訓與發展,並非作為投資機構,而這些投資具有極高風險,可能使得機構蒙受巨大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