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通訊部副部長張念群說,參與第二5G網絡的行動網路營運商(MNO),僅限持有一個實體公司的股權。
她說,此舉旨在促進2個實體公司之間的良性競爭,共同開發大馬5G網絡基礎設施,確保公眾能享受到高質量的服務。
她說,根據MNO與國家數碼公司(DNB)的協議,每個MNO必須選擇在雙5G網絡模式中,在A和B兩個實體公司當中選擇其一。
「在申請人資料包(AIP)的過程結束後,成功得標者將領導實體B,至於競投不成功則會留在實體A。
「那些在實體B的公司將售出他們在DNB的股權,確保形成兩個不同的實體。」
她今日在國會下議院的問答環節,針對希盟金寶區國會議員張哲敏的附加提問作答,後者欲了解政府是否會禁止同一個電訊公司,在2家5G網絡公司中持股,從而促進更具競爭優勢的5G服務。
通訊部早前指示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啟動程序,以鑑定和委任開發大馬第二個5G網絡的MNO,並在7月1日發出申請人資料包(AIP)。
在這之前,國內4大MNO,即楊忠禮電力國際有限公司、天地通數碼網絡(CelcomDigi)有限公司、明訊,以及U Mobile私人有限公司,與DNB和財政部機構(MOF Inc)於2023年12月1日完成認股協議,為過渡至5G雙批髮網絡模式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