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水源及環境部長拿督斯里端依布拉欣表示,《2006年水務業法令》(655法令)修正案預計在今年10月提呈國會。
他指出,該修正案正在最後審核階段,以加重對環境犯罪者的處罰。
「我們正在探討將罰款提高至百萬令吉,包括判處犯下此類罪行者強制監禁。政府認同現有罰款太低且不相稱,因此作出修正。」
他今日推介綠色就業網站(Green Jobs Portal)後,在記者會上如是說。
《2006年水務業法令》是於2008年1月1日生效,在此法令下被定罪,可被判不超過10萬令吉罰款或不超過1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擬議的修正案包括將罰款從10萬令吉增至1000萬令吉,監禁從1年增至15年或兩者兼施。
端依布拉欣在2020年11月表示,在此法令修正案提呈國會前,他會先尋求內閣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