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暴毆打女童等3罪 男子被監28年鞭22下

2022-06-30     緣分

強暴毆打女童等3罪 男子被監28年鞭22下強暴毆打女童等3罪 男子被監28年鞭22下奸,擄綁以及毆打年幼女童3罪皆成,巴夭青年坐牢28年挨鞭22次。

(斗湖30日訊)強姦,擄綁以及毆打年幼女童3罪齊齊坐實,22歲的巴夭籍男非法移民,今天在斗湖地方法庭獲判坐牢28年挨鞭22次。

被告Mohamad Tahir Bin Abraham被控於2021年4月7日晚上9時在沙巴州仙本那某個甘榜強姦某歲女童,觸犯了刑事法第376(2)(e)條文;可以帶來最高20年監禁以及鞭刑。

第二控狀同日同時同地擄綁受害人觸犯了刑事法第362條文;可以帶來最高7年監禁以及鞭刑。

第三控狀同日同時同地毆打受害人觸犯了刑事法第325條文;可以帶來最高7年監禁以及鞭刑。

主控官副公共檢察司莫哈末蘇海米蘇里安納說,調查所得,2021年4月6日晚上大約8時50分,在仙本那某個甘榜受害人屋子前面,被告突出現掩住受害人的嘴巴拉扯受害人進入距離房子附近約200公尺的草叢裡,被告將受害人壓躺地上毆打受害人的頭,眼,嘴及右胸口,受害人尖叫,被告再掌摑,掐頸,猛踢背部導至受害人昏厥。

被告用手指及性器官性侵得逞後留下受害人離開現場並出席甘榜里舉行的婚禮。

2021年4月7日凌晨5時30分,婆婆報案人在草叢中發現了頭臉身體腫黑青受傷嚴重的受害人,然後載她到斗湖醫院接受治療。經醫生檢查確實受害人私處有多道裂痕,多處骨裂折等。

2021年5月21日兒童諮詢中心與受害人面談獲得受害人認出被告,她說出她被拖入草叢經歷。2021年4月8日安排認人程序,受害人也認出對她施暴的被告。

蘇海米說,基於上述證據,被告觸犯了刑事法典第376(2)(e),362條文可以在第 363條下判刑以及325條文。

警方於4月8日下午3時30分逮捕22歲無證巴夭籍嫌疑青年歸案調查。

高等法庭副主簿Amir Shah Amir Hassan下判時說,法庭發現被告3控告皆罪成。

被告對受害人所作所為已經形成不能康復的傷害,同時讓公眾有所覺醒,不接受輕判的請求,因此判他觸犯的刑事法第376(2)(e)條文強姦坐牢20年鞭笞18次。

觸犯的刑事法第362條文擄綁坐牢4年鞭笞2次。觸犯的刑事法第325條文毆打坐牢4年鞭笞2次。

總共坐牢28年鞭笞22次,服刑後交移民局處理遣回原居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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