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一旦開除國會議員 阿茲哈:議長無權質疑  須21天內騰空議席

2024-06-17     緣分

政黨一旦開除國會議員 阿茲哈:議長無權質疑  須21天內騰空議席

(吉隆坡17日訊)國會下議院前議長丹斯里阿茲哈表示,根據目前的反跳槽法令,一旦有政黨將其國會議員開除,議長並無權力質疑相關決定,必須依據法律,在21天內將議席騰空。

他說,21天的期限從議長收到關於任何國會議員被開除黨籍的通知時開始計算。

這也意味著,土團黨6名表態支持首相拿督斯里安華的國會議員,會在議長收到土團黨的通知信的21天內失去國會議員資格。

「在反跳槽法案中,議長的角色是從他接收到關於某國會議員席位空缺的通知時開始的,在通知送達之前,他沒有任何直接的角色。我們需要留意聯邦憲法第49A條文第3段,該條文規定,議長必須在收到通知後的21天內確保有臨時空缺。當他收到通知並在當日起通知選舉委員會時,這才是他的職責。」

他周日在作客打昔牛汝莪國會議員拿督旺賽夫所主持的《WSWJ》播客節目中如是表示。

節目中,阿茲哈還評論了關於議長如何確保發生臨時空缺以及他是否可以解釋黨章的問題。

他表示,議長無權質疑政黨的行動,因此如果收到通知,議長就會宣布取消該國會議員的資格。

「這不是他的(議長)權力範圍來質疑這個問題,而且這也符合社團法令的規定。當中有一項條款規定,政黨最高理事會對其黨章條款有最終的決定權,即使是法庭也無法質疑。如果在法​​庭上是這樣,我認為在議長面前也應該有同樣的情況,他確實沒有權力。」

因此,阿茲哈也建議現任議長丹斯里佐哈里履行職責。

「議長(佐哈里)恕我直言,我的建議是,他確實不能質疑政黨的解釋和行動,而需要做的是遵循(聯邦憲法)49A條文,以確保僅出現臨時空缺。」

當被問及此事是否也適用於州議會時,阿茲哈說,從技術上而言是可行的,如果不可行,那會很難堪。

此前,土團黨6名國會議員及1名雪州議員因未能回應最高理事會的書面信以宣誓效忠該黨而被土團黨開除。

他們是武吉幹當國會議員拿督沙益阿布胡先、丹絨加弄國會議員拿督祖卡比禮、日裡國會議員查哈里、話望生國會議員阿茲茲、江沙國會議員拿督依斯干達祖卡奈以及納閩國會議員拿督蘇海里;雪州巴生海峽州議員拿督阿都拉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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