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末扎希也是霹靂峇眼拿督國會議員,他於周二(28日)在其案件的自辯環節,接受代表律師阿末再迪的主要盤問時聲稱,在2018年第14屆全國大選之後,3名國會議員為了自保,才會跳槽加入土團黨。
現年69歲的扎希也是巫統主席,面對健康思維基金會47項貪污、洗黑錢及失信罪,阿末扎希今日在庭上爆料,據他所悉,這3名國會議員有幾起案件被反貪會調查。
扎希:3巫統議員為自保才跳槽 阿末扎希指稱,第一個跳槽的人是馬日丹那區國會議員(瑪絲艾米雅蒂),據悉對方受託處理大選資金,包括巫統女青年團的大選資金,但相關資金已從有關戶頭取出,並出於個人目的,轉入另一個戶頭。
他稱,此事不僅是巫統最高理事會知曉,女青團也知道。當局展開調查時,對方為求自保就加入當時是希望聯盟一員的土團黨,結果就免於被反貪會調查。
「第二位是代表(吉蘭丹)日裡區的(國會議員)部長(慕斯達法),在大選前,他是(時任)巫統吉蘭丹州主席,也被任命管理黨的機關。他受託管理3000萬令吉,但(這筆錢)並未用於巴生谷選民的後勤工作上。」
阿末扎希聲稱,該部分資金理應充作運輸用途,以及載送有工作或旅居吉隆坡的選民回到丹州投票,但他得知,那筆3000萬令吉的款項並沒充作交通費,而是給了他的妻子,以存入個人戶頭。
控方:道聽途說不可信 無論如何,當阿末扎希未來得及說出第三位國會議員的身份前,主控官拉惹羅仄拉副檢察司則起身提出反對,理由是被告不能將本身挪用基金的所為與任何一方掛鉤,除非有關人士被傳召出庭供證。
拉惹羅仄拉稱:「這只是道聽途說,除非他們作為證人被傳召,否則不可採信。」
然而,扎希的另一名代表律師鄭寶德(Hisyam Teh Poh Teik)則稱,當事人的證詞理應被允許,因為他為此解說辯護,若控方不同意其陳詞,可以在辯論階段提出提問。
鄭寶德稱,法庭是讓其當事人自辯和說出真相的最佳場合,畢竟當事人面對嚴重的罪控,而且是在證人欄宣誓供證,因此應予以擴大辯護的自由度。
法官科林勞倫斯較後說,他意識到控方所指的「道聽途說」問題,至於是否允許繼續,則稍後定奪。
此外,阿末扎希也聲稱,他是學政治學,政治生涯是從基礎一步步走上去,並非從「窗口」(捷徑)進入政壇,因此他知道何謂政治道德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