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警方在日前發生入屋搶劫案調查過程中,牽扯出一個名為「老虎集團」(Kumpulan Tiger)的犯罪組織,引發警匪徒駁火殲滅1人逮捕8人的案件,隨著近日警方再逮捕2人後,警方相信該犯罪集團已被瓦解。
吉隆坡總警長拿督阿茲米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警方在本月18日根據線索展開取締行動,引發警匪駁火,1劫匪被擊斃,隨後8人被逮捕。
他指出,警方隨後在21日逮捕多1人,以及在26日再逮捕另一人,因此包括被擊斃的劫匪,此行動共逮捕11人。
他提到,21日下午1時30分,警方在被擊斃的劫匪住家附近一車子內,逮捕1名30餘歲的男子,起獲1把Smith Wesson左輪手槍和7發子彈。
他說,警方在本月26日晚間9時30分左右,在丹絨士拔逮捕一名35歲華裔男子歸案,並起獲1把M4卡賓槍及69顆5.56毫米的子彈。
「這名於26日被逮捕的男子,為20日在警匪駁火被擊斃悍匪的弟弟,據悉該卡賓槍是被該男子藏在丹絨士拔養雞場的PVC塑料管內。」
他說,隨著26日逮捕另一名男嫌犯後 ,警方相信名為「老虎集團」的犯罪組織已被瓦解。
阿茲米指出,在瓦解「老虎集團」行動中,除了擊斃一名華裔匪徒,警方共起獲了4把槍械,分別是2把「CZ75 Compact」半自動手槍、1把Smith Wesson左輪手槍、1把M4卡賓槍,以及109發子彈和1枚手榴彈。
他說,這些劫匪所涉及的案件仍在調查中,相信是與毒品、謀殺及私會黨有關。
警方是在日前調查一宗入屋搶劫案,進而揭發一起涉及搶劫謀殺案的犯罪團伙,並在追緝過程中爆發警匪駁火,警方最終擊斃一名持槍與手榴彈的華裔悍匪,逮捕8名同黨歸案。
當時落網的嫌犯年齡介於28至67歲,皆有刑事和毒品案前科,且是私會黨徒,其中一人更擁有多達40項犯罪記錄。
據警方指該犯罪集團自2009年開始活躍於巴生谷,並透露將援引1960年軍火法令第8條文、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7條文與刑事法典第307條文,對案件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