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9日訊)企業發展及合作社部通過馬來西亞合作社委員會,向受委為昌明合作社銷售活動的營運商,發放104萬4000令吉價格獎掖。
副部長拿督拉馬南說,從1月至6月7日,全國19個國會選區已推行36項昌明合作社銷售活動。
「昌明合作社銷售活動已惠及9萬零535名消費者,包括合作社成員及地方居民。該活動也通過95個受委為銷售營運商的合作社,錄得360萬令吉銷售額。」
他今日在哥打白沙羅出席大馬合作社委員會配合即臨的哈芝節舉行的昌明合作社銷售活動後,召開記者會時這麼說。
另外,拉馬南也移交合作社緊急援助基金的援助金,予受天災波及的合作社。
他指出,該援助金涵括修葺遭受破壞的合作社場所、資產或產品的部分費用。
「迄今,該基金已批准來自全馬的11份申請,涉及19萬7000萬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