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9日訊)副首相兼能源及水務轉型部長拿督斯里法迪拉指出,沙巴、砂拉越及聯邦在數項管轄權如邊界及土地出現不同解釋,需要由內閣敲定。
他說,在5月28日由他主持的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執行行動理事會技術委員會會議,已討論此課題。
「其中一個是關於海域管轄權,即我們的大陸架,我們的邊界範圍到哪裡。砂拉越的解釋是我們已經有自己的法律,在馬來西亞成立前就有州界。在聯邦和州層面存有不同法令觀點和解釋,因此需要將此事帶到內閣,以確定方向。有些事情是同意保留分歧,即只是『同意』,但沒有最終達成一致決定。」
他今日出席端午節活動後,向記者這麼說。
此外,法迪拉提到,聯邦與沙巴及砂拉越對印花稅的分歧,也是會議中尚未達成一致決定的事項之一。
「砂拉越的解釋是土地屬於州管轄範圍,憲法已闡明,至於印花稅屬於聯邦權限。這又是一個不同的解釋,因此我們需要解決這個問題。」
出席該技術委員會會議代表包括,砂拉越3名副總理拿督阿瑪道格拉斯、拿督阿瑪阿旺登雅及拿督阿瑪沈桂賢,以及沙巴副首席部長拿督斯里傑菲里吉丁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