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6日訊)針對檳州政府昨日作出水費回扣宣布,檳州基設事務行政議員再里爾指出,該宣布是協助減緩人民過渡期負擔同時,可用半年調整用水量,迎接明年新水費。
他是今早出席亞依淡支路(Off Jln Ayer Itam)更換路名儀式時後,就上述課題,如是回應媒體。
他指出,上述結果是州行政議會上的一致決定。此外,檳州供水機構也出席該會議,並參與討論。
「不能負擔的自然不能做,最終我們找出一個可以負擔的(回扣)方程式,減輕人民在過渡期的負擔同時,可用半年時間調整一下用水量,準備明年的新水費。」
他一再捍衛州政府立場,強調檳州調漲水費後,水費是從全國最低,升到全國第二最低。
「我們不是調漲後,從最低一躍成全國最高啊!」
他說,在回扣期間,處在第一階段用水量的檳民,如果最新水費是繳付約12令吉,接下來半年水費將回到最初,即漲價前的約6令吉。
他同時表明,州政府也致力協助大家庭用水戶,降低「家庭友好回扣」計劃門檻,從家庭收入2250令吉擴大至5000令吉以下,讓更多人受惠。
「家庭友好回扣計劃已經落實幾年了,申請方式沒變。我們只是調整家庭收入額度。」
有興趣申請的符合條件者,可自行前往檳州供水機構或從該機構手機應用程式中了解。
媒體也追問,假設半年後人民再簽名反對,州政府該當如何,是否會延長時限?再里爾反問,半年後的事,如何預測?
「我只能回答昨天行政議會的決定,無法回答半年後情況,因為沒人可預測未來。」
針對亞逸布爹州議員林冠英建議州政府重啟「附加水費」,再里爾強調,在國家水務委員會(SPAN)劃一全國水費徵收制度後,已不再設有附加水費制。
他說明,目前全國水費制都以「第一階段用水」(Band 1)、「第二階段用水」(Band 2)和「第三階段用水」(Band 3)方式徵收水費,但各州水費訂價不同。
「以前,各州有不同水費徵收制度,現在是全國劃一了。因此,各州目前的3階段用水的量度在同一程式下是一樣的,只有水費價不同。」
不過,他也解釋,一般家庭用水量均會處在第一和第二階段用水,但凡進入第三階段也等同是過度用水戶。所以第三階段也等於是附加水費,異曲同工。
另一方面,他也回應林冠英要求州政府向中央申請水務基設拔款事宜。
他解釋,中央政府只會給原水(Raw Water)基設發出拔款,凈水基設拔款無法申請。
「原水的拔款,我們申請過也獲批過啊!比如,孟光水壩建造300公尺原水輸送管,和雙溪慕達的原水基設計劃的都獲得了。」
他強調,中央拔款是不包括建造凈水基設,如新濾水站和凈水輸送管等,因為水務公司已是私營,凈水基設成本身工程計劃。
「所以我們必須拿這些錢(水費)來支付自己的工程,繳付利息。」